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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今年的年終獎可以選擇并入工資或者單獨計稅的政策截止到什么時候結束?年終獎2021.12.31前發(fā)放還是1月份申報期內發(fā)放或者計提,就可以選擇計稅方式?

84784992| 提問時間:2021 12/2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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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截止到二一年年底。 21年12月31號之前發(fā)下去。
2021 12/29 16:02
郭老師
2021 12/29 16:02
然后申報期在一月份之前申報都可以選擇。
84784992
2021 12/29 16:19
老師,我要是12月份先把年終獎計提了,1月份申報個稅給交了個稅,然后年前發(fā)放不知道能不能選擇單獨計稅,不并入全面綜合所得
84784992
2021 12/29 16:19
我們今年都是按計提的申報的
郭老師
2021 12/29 16:22
你好,只要在今年12月底之前沒有發(fā)下去的,都不允許單獨申報的。
84784992
2021 12/29 17:12
老師,我們公司賬戶現(xiàn)在沒錢,我可以做借法人款,然后現(xiàn)金發(fā)放一部分年終獎,按3%交個稅,抵2.5%的所得稅。然后相當于只花了0.5%就能把這部分錢在以后盈利時拿出來嗎?
郭老師
2021 12/29 17:14
你好,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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