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山地公司2019年6月7日,購進甲材料2000千克,單價為18元/千克,購進乙材料3000千克,單價為20元/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甲材料價款為36000元,乙材料價款為60000元,增值稅額為12480元,甲、乙材料共發(fā)生運輸費3500元,運輸費增值稅額為315元。材料已驗收入庫,貨款及運輸費均通過銀行支付。要求:(1)計算甲、乙材料應分攤的運輸費(按數量分配)(2)編制山地公司2018年6月7日購進材料的會計分錄。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2/24 14:54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張壹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運輸分配率=3500/(2000+3000)=0.7 甲分擔運費=2000*0.7=1400 乙分擔運費=3000*0.7=2100 借:原材料-甲材料37400 原材料-乙材料62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2795貸:銀行存款112295
2022 02/24 14:57
張壹老師
2022 02/24 14:58
運輸分配率=3500/(2000+3000)=0.7 甲分擔運費=2000*0.7=1400 乙分擔運費=3000*0.7=2100 借:原材料-甲材料37400 原材料-乙材料62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2795 貸:銀行存款112295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