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山地公司2019年6月7日,購進甲材料2000千克,單價為18元/千克,購進乙材料3000千克,單價為20元/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甲材料價款為36000元,乙材料價款為60000元,增值稅額為12480元,甲、乙材料共發(fā)生運輸費3500元,運輸費增值稅額為315元。材料已驗收入庫,貨款及運輸費均通過銀行支付。要求:(1)計算甲、乙材料應分攤的運輸費(按數量分配)(2)編制山地公司2018年6月7日購進材料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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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運輸分配率=3500/(2000+3000)=0.7
甲分擔運費=2000*0.7=1400
乙分擔運費=3000*0.7=2100
借:原材料-甲材料37400
原材料-乙材料62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2795貸:銀行存款112295
2022 02/24 14:57
張壹老師
2022 02/24 14:58
運輸分配率=3500/(2000+3000)=0.7
甲分擔運費=2000*0.7=1400
乙分擔運費=3000*0.7=2100
借:原材料-甲材料37400
原材料-乙材料62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2795
貸:銀行存款11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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