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小虎于2020年入職于家鄉(xiāng)蕪湖的一家企業(yè),每月基本工資3000元,通訊、交通、餐飲補貼分別為100、300、300元,業(yè)績能拿到2500元。五險個人部分按10%繳納,住房公積金單邊繳納900元。另外每月有500元發(fā)展基金,但要累積到年底才發(fā)。年底還有一筆10000元的獎金與發(fā)展基金同時入賬。上5休2。2022年因企業(yè)發(fā)展,小虎需要前往新成立的上海分公司,按現在的基本工資、發(fā)展基金。通訊補貼增加100元,交通補貼提升至500元,餐補不變,增加住房補貼每月1500元。業(yè)績能拿5500元。額外每月補助1000元。五險個人部分按10%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月單邊繳納1600元。年底的獎金上漲到30000元。上6休1。(月薪先扣除五險,還有公積金,再針對超過5000元的部分,按3%扣除。一年只需要繳納12個月五險一金。個稅則是每次發(fā)錢只要超過5000元都要繳納。年底發(fā)錢視為單獨。)問題:請計算出小虎原先在蕪湖和今年去了上海以后,實際到手年薪分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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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計算如下
原來個稅應納稅所得稅額=((3000+100+300+300+2500)*(1-10%)-900-50000*12)=-3840.不用交個稅年底一次性獎金交個稅==(500*12+10000)*3%=480實際到手3000+100+300+300+2500)*(1-10%)-900+500*12+10000-480=71680去上海個稅應納稅所得稅額=((3100+200+500+300+1500+5500+1000)*(1-10%)-1600-50000*12)=50400交個稅=50400*10%-2520=2520年底一次性獎金交個稅=(500*12+30000)*3%=1080實際到手(3000+200+500+300+1500+5500+1000)*(1-10%)-1600+500*12+30000-2520-1080=142800
2022 04/10 10:38
張壹老師
2022 04/10 10:38
原來
個稅應納稅所得稅額=((3000+100+300+300+2500)*(1-10%)-900-50000*12)=-3840.不用交個稅
年底一次性獎金交個稅==(500*12+10000)*3%=480
實際到手3000+100+300+300+2500)*(1-10%)-900+500*12+10000-480=71680
去上海個稅
應納稅所得稅額=((3100+200+500+300+1500+5500+1000)*(1-10%)-1600-50000*12)=50400
交個稅=50400*10%-2520=2520
年底一次性獎金交個稅=(500*12+30000)*3%=1080
實際到手(3000+200+500+300+1500+5500+1000)*(1-10%)-1600+500*12+30000-2520-1080=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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