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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關于確定無形資產(chǎn)計稅基礎的表述中,不符合企業(yè)所得稅 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外購的無形資產(chǎn),以該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B.通過捐贈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chǎn),以該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C.通過投資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chǎn),以該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D.通過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chǎn),以該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2 05/1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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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何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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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外購的無形資產(chǎn),以該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022 05/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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