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8、中國公民李明為一大學(xué)老師,是一個獨生子女,2020年1-12月收入情況如下:(1)2020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后共取得稅前收27萬元,外出講學(xué)報酬3萬元,發(fā)表論文獲10萬元。(2)年底取得年終獎金36000元。(3)6月份購買福利彩票中獎20萬元,從中拿出了10萬元通過當(dāng)?shù)亟逃志杞o當(dāng)?shù)?-個小學(xué)。(4)10月份,取得3年期國債利息收入4000元;取得股票轉(zhuǎn)讓所得20000元。另外,李明有一個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附加,李明的母親健在已年滿60歲。計算:李明上述各項所得當(dāng)年應(yīng)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請稍等
2022 05/21 17:25
圖圖*老師
2022 05/21 18:03
年終獎單獨計稅,36000*3%=1080
綜合所得應(yīng)交個稅=(270000+30000*0.8+100000*0.8*0.7-60000-24000-12000)*20%-16920=33880
偶然所得應(yīng)交個稅=(20-20*30%)*20%=2.8萬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股票轉(zhuǎn)讓所得個稅=2*20%=0.4萬
閱讀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