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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三屆十九次會議于2021年6月10日通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2 05/23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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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師0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
學員你好,你的問題是什么
2022 05/23 19:27
84785022
2022 05/23 20:05
老師好,我的問題是注冊資金申報印花稅按實繳數申報對么??
悠然老師01
2022 05/23 20:19
是的,按照實繳金額繳納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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