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清華園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1)2021年6月10日,公司購進原材料一批已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征,款項也未支付。隨貨同行的材料清單列明的原材料銷售價格為260000元。(2)2021年6月15日,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6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3800元。(3)2021年6月18日,領用一批外購的原材料用于集體福利,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60000元,相關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7800元。(4)2021年6月28日,甲公司外購空調扇300臺作為福利發(fā)放給直接從事生產的職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5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95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了購買空調扇的價款和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5)2021年6月29日,庫存材料因管理不善發(fā)生火災毀損,材料實際成本為20000元。相關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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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借原材料暫估26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260000
2借原材料2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3800
貸銀行存款293800
3借在建工程67800
貸原材料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7800
4借應付職工薪酬169500
貸庫存商品169500
5借待處理財產損益22600
貸原材料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2600
借管理費用226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22600
2022 05/2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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