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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費2018年實際支出,取得定額發(fā)票印制日期是2020年的,餐費計入開辦費,可以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84785017| 提問時間:2022 06/0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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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這個具體的是什么業(yè)務的?如果是福利費按工資的14%的抵扣 發(fā)票是不是不對的發(fā)票代替的嗎?
2022 06/07 12:08
84785017
2022 06/07 12:11
福利費支出
84785017
2022 06/07 12:12
沒超過14%限額
郭老師
2022 06/07 12:13
你好,沒有超過工資14%的全額抵扣。
84785017
2022 06/07 12:14
發(fā)票能用嗎?
郭老師
2022 06/07 12:14
這種有風險 會認為是別人虛開發(fā)票。
郭老師
2022 06/07 12:14
別人屬于虛開發(fā)票,你們單位就沒法抵扣。
84785017
2022 06/07 12:16
是真實支出
郭老師
2022 06/07 12:17
業(yè)務真實的,但是這個發(fā)票是不是找的發(fā)票代替?因為你這個發(fā)票比實際發(fā)生的時間晚。
郭老師
2022 06/07 12:17
但是現(xiàn)在來說,業(yè)務真是沒有發(fā)票,不也不允許抵扣嗎?
84785017
2022 06/07 12:18
也是這家的發(fā)票,只是時間晚些
郭老師
2022 06/07 12:19
晚的時間太長了,你在匯算清交之前可以,也就是19年五月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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