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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和使用權資產有什么區(qū)別哦,是不是以前叫融資租賃,現在叫使用權資產呀?還是說,本身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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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1.使用權資產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使用權資產是《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修訂版)》的產物。新準則下,無論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對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進行區(qū)分,都要通過統(tǒng)一設置的“使用權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2.使用權資產核算的是承租人取得并持有的使用權資產的原價。過去,對于經營租賃,這個使用權是不量化為表內資產進行核算的;對于融資租賃資產我們則是基于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將租賃資產直接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表內核算。 3.新準則下,使用權資產雖然納入表內,但是使用權資產并不等同于租賃資產本身。假設有個承租人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賃一輛自行車,此時的使用權資產不是指這輛自行車本身,而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使用這輛自行車的權利。
2022 10/1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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