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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宅繳納了物業(yè)費,自己是律所人員,虛假建立租賃合同說把房子租給律所員工使用(沒有去相關街道或房管局備案的),要求開具律所名稱為抬頭的發(fā)票,可以開具嗎?對律所而言有沒風險!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2 10/22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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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龍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注冊會計師
同學您好,原則上,是要開票的,個人去稅務局大廳代開。如果企業(yè)不用發(fā)票做賬,所得稅的時候調整出來成本。但是現(xiàn)實生活中,房東基本都不開票。
2022 10/22 18:47
84785028
2022 10/23 15:51
讓物業(yè)公司開,可以嗎?
84785028
2022 10/23 15:54
就是提供證明給物業(yè)(租賃合同),證明房子租給律所員工使用了,這樣是可以開具律所名稱的吧?不可能去稅務大廳代開的吧?因為租賃合同是沒有去備案的,就是自己制定的簡單合同
王小龍老師
2022 10/23 17:06
原則上,開票就是房屋所有者,去大廳開租賃票,即便是自己簽的簡易合同,也是可以的。 物業(yè)公司開物業(yè)費發(fā)票,生活中物業(yè)公司基本都不開票,他們頂多給一個物業(yè)費的收據(jù)。不過原則上,可以要求物業(yè)公司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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