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從喜豐工廠購入甲、乙兩種材料, 甲材料150千克,每千克200元;乙材料150 千克,每千克 120 元,增值稅稅率為13%。購購入材料時發(fā)生運費1500元,運費進項稅稅率 為9%(材料運費按兩種材料重量比例分配)。 款項已全部支付,材料尚未到達。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 解答如下
分配率=1500/(150*200+150*120)=0.03125
甲材料分配=0.03125*150*200=937.5
乙材料分配=120*150*0.03125=562.5
借:原材料-甲 30937.5
-乙 1856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375
貸:銀行存款 55875
2022 11/05 11:56
閱讀 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