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乙公司、丙自然人共同出資資成立丁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認繳出資。甲公司認繳出資 300 萬元、乙公司認繳出資100萬元、丙自然人認繳出資100萬元。經(jīng)常年經(jīng)營,丁公司資不抵債,被申請破產(chǎn);除欠戊公司債務500萬元,沒有其他資產(chǎn)。經(jīng)查截止破產(chǎn)之日甲公司實際出資200萬元、乙公司同實際出資100萬元、丙自然人未實際出資。不考慮利息及其他賠償,戊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乙公司、丙自然人賠償,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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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你好,可以要求甲賠償未出資部分100萬及利息,要求丙賠償未出資100萬及利息,不能要求乙賠償
2022 11/05 15:06
84785026
2022 11/05 15:21
我國《招投標法》規(guī)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屬于典型的“單方擔?!?。請你從法律的公平公正及“雙方擔保”的現(xiàn)實意義出發(fā),也可以從其他角度出發(fā),談一下你對招投標的擔保的觀點。
悠然老師01
2022 11/05 15:27
?學員你好,學堂規(guī)定一題一問,請重新提交,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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