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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家雷仁德與廣州某企業(yè)簽約工作2個月,10月取得由簽約企業(yè)發(fā)放的工資收入40000元,此外還受某大學邀請擔任外語比賽評委取得勞務報酬6000元,發(fā)表一篇文章獲得稿酬5000元,請計算各支付單位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1)工資、薪金所得應代扣代繳稅額; (2)勞務報酬所得應代扣代繳稅額; (3)稿酬所得應代扣代繳稅額.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2 11/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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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默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稍等回復您
2022 11/23 15:25
小默老師
2022 11/23 15:26
1)工資、薪金所得應代扣代繳稅額=(40000-5000)*3% (2)勞務報酬所得應代扣代繳稅額=6000*0.8*0.2 (3)稿酬所得應代扣代繳稅額=500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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