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20年4月份完工的項目,當時付的包頭工程款是現(xiàn)金,現(xiàn)剩尾款現(xiàn)在支付,要求包工頭把以前的發(fā)票都要補齊給我們。當時他們的公司建立是20年11月份。4月份已經(jīng)完工了,這他們開出的發(fā)票合理么?可以做為成本嗎

84784963| 提問時間:2022 12/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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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quá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補發(fā)票是合理的呀
2022 12/16 16:00
84784963
2022 12/16 16:05
等下稅務會不會說 為了補票才去注冊公司。注冊時間對不上 和完工時間對不上
家權(quán)老師
2022 12/16 16:09
只能包工頭開票,不能公司開
84784963
2022 12/16 16:11
包工頭自己有個體戶
家權(quán)老師
2022 12/16 16:12
那就叫個體戶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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