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格式條款提供方未盡提示和說明義務的,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2.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但提供方未以合理方式提示對方注意的格式條款 這兩條會導致條款無效嗎

84784993| 提問時間:2023 01/12 22:0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這兩條條款都不會導致無效。在簽訂合同時,雙方要對條款進行充分的討論,把重大的利害關系的條款一一強調出來,即使提供方未盡提示和說明義務,只要對方在簽訂合同時可以明確理解,該條款也可以成為合同內容。 在法律界里,存在這樣一個原則,即合同雙方都了解其中的條款,比較就構成了合理有效的合同。這意味著,即使條款可能沒有被明確呈現,只要雙方都有能力理解合同條款并表示接受,仍然可以成為有效的合同。拓展知識:合同是指雙方簽訂的一個協議,其中包含雙方的義務和權利,其中不能缺少的是義務的形式和條件。
2023 01/12 22:14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