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公司是個分公司,總公司是個子公司,子公司還有個母公司,搞建筑設計服務的。母公司在我司抽員工去幫他完成一定設計工作,期間的工資由我司提供的工資表后2個月從母公司到子公司再到我分公司,母公司要求子公司開發(fā)票,子公司要求我司開票,請問賬務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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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首先,您公司下屬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間的關系應該是客觀存在 并形成雙方發(fā)票交易記錄的。所以,在處理賬務方面,您公司應該先與母公司簽訂合同,詳細規(guī)定雙方約定的基本事項,雙方的經濟權利義務等,以及財務支付的程序、期限、發(fā)票的開具與報賬的程序等;其次,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工資付款由子公司來向母公司開具發(fā)票,并悉數支付工資;再次,我公司應該按照雙方規(guī)定由子公司開具發(fā)票,向子公司支付工資,并同時開具開票;最后,需要對相關的結賬程序、賬務憑證等作全面保管,以便以后的審計與核查。
簡而言之,您所提的賬務處理可以總結為:1.雙方簽訂合同;2.母公司向子公司開具發(fā)票;3.子公司向我司開具發(fā)票;4.開具發(fā)票報賬;5.全面保管憑證。
2023 01/12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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