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們公司申請小微貸,但銀行走的是法人個人“個人經營性貸款”,然后法人再轉到公司賬上,備注了“貸款發(fā)放”,想請教下老師:這種貸款的利息費用有什么方法可以合法化,做為稅前費用?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尊敬的老師您好: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的相關規(guī)定,個人想要將貸款費用合法化并申報稅前費用,可以采取以下步驟:
1、公司通過合同等方式確定與法人之間的貸款行為,并建立貸款協(xié)議文件;
2、貸款費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利息金額、擔保費用和其他費用,在“貸款發(fā)放”的備注里標明“稅前費用”;
3、公司在記賬時應把貸款費用統(tǒng)一記入稅前費用,并應及時核對貸款費用與合同約定的利息金額保持一致;
4、公司在報稅時,應按照正確的利息金額報稅,把貸款費用同時列入稅前費用,以確保合法性。
以上就是關于如何合法化貸款費用,并做為稅前費用的方法。但是,有一點必須強調的是,貸款費用表述是否可以合法化與稅前費用,最終要根據企業(yè)的實際情況,考慮政策、法律及企業(yè)的報稅準則等決定。
2023 01/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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