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個稅申報任職受雇日期應(yīng)該怎么填寫?如一員工3月入職,4月發(fā)放其工資,5月份申報個稅。任職日期是填寫3月份還是4月份呢?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16 19:2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在個人所得稅申報中,任職受雇日期是指申報者從受雇機構(gòu)獲得收入,從而產(chǎn)生個人所得稅的日期,即納稅的稅收年度的起始日期,因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申報中,任職受雇日期應(yīng)當填寫3月份,這表示該員工從3月份開始就開始了他的任職受雇,也就是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稅收年度起始日期。 拓展知識:個稅申報中,如果起始日期到結(jié)束日期不是在屬于同一個稅收年度內(nèi),則需要對不同稅收年度的收入進行兩次申報。例如,一位員工2月份開始任職,但是在任職期間截至3月份,由于公司的原因,他的工資沒有及時發(fā)放,結(jié)果等待到第二個稅收年度的4月份才收到,這種情況下,他需要為2月份至3月份(屬于第一個稅收年度)的收入進行第一次申報,然后,在4月份收到的收入,則需要進行第二次申報。
2023 01/16 19:37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