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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電話費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來抵扣嗎?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9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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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手機電話費不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來抵扣,因為根據《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專用發(fā)票的開具范圍,僅限于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及履行合同等所取得的貨物及勞務收入;貨物及勞務購買者不得向銷售者開具專用發(fā)票,用于抵扣;同時,目前稅務局并未明確把手機電話費歸為上述所列范圍內的任中一種,因此不可以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行抵扣。拓展知識:專用發(fā)票可以用于網購行為,在購買電子產品等服務性產品時,買家可向賣家出示專用發(fā)票,賣家可以在支付寶、微信等平臺收取開票金額,從而在記賬上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
2023 01/1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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