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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收到火燒跡地調查費用,開票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要怎樣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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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應當填寫:“火燒跡地調查費”。為了可以確認費用的支出用途,這里應該詳細描述費用的內容,如“火燒跡地調查費(包括取樣、實地考察、現(xiàn)狀調查、分析評估等)”。
在開具發(fā)票時,應當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十八條以及稅務登記證上開票范圍的規(guī)定,確定發(fā)票的開票內容。這時,前臺收銀人員要與銷售人員或稅務登記證上的開票內容核對,以確保開具的發(fā)票正確無誤,滿足客戶要求的發(fā)票開具內容也要符合稅法的規(guī)定。
拓展知識:火燒跡地調查費,是指對火燒跡地識別、調查、繪圖、考察等有關活動所支出的費用,可以下達該費用的費用支出決定,或者向有關技術考察單位繳納。
2023 01/21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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