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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先干了,后來才補簽的合同,那么印花稅申報的所屬期該填寫哪個日期?按次申報的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2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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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印花稅申報的所屬期應該填寫合同簽訂日期,而不是后來補簽的日期,即合同成立之日,以便便于對符合納稅期限條件的稅款進行稅率計算和確定稅款計算基數(shù)。如果是按次申報,那么就按照合同簽訂日期劃分納稅期限,并比較納稅期限內(nèi)合同中是否發(fā)生變動,以確認各納稅期間應納稅的印花稅的數(shù)額。此外,繳納印花稅的申報單,還需填寫有關(guān)申報月份的相關(guān)信息,以便于在本期進行審核申報。 拓展知識: 印花稅是指發(fā)生在證券交易等特定行為中的稅款,主要是股票、債券、期貨交易稅,是以發(fā)行或者買賣上市公司的股票、政府債券、期貨等特定行為的行政性稅收。印花稅主要稅率比較低,一般0.1%~0.5%不等,但也有部分行業(yè)的交易稅率更高,比如有的股票交易稅率達到了1.0%。
2023 01/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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