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商貿類企業(yè),讓人家代加工,每個月的加工費發(fā)票未能及時收到,我月末做賬算成本時暫估了,借,委托加工物資—加工費,貸:應付賬款-暫估 ,后來在做了匯算清繳前都沒拿到發(fā)票,匯算清繳我調增了這筆加工費,那我以前做的分錄需要調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是的,您需要對之前做的分錄進行調整。具體來說,您可以在拿到加工費的發(fā)票后,將貸方的暫估加工費改為加工費,將貸方的應付賬款-暫估改為應付賬款,存入發(fā)票金額,將借方的委托加工物資-加工費改為委托加工物資,將借方的借款改為借款-暫估加工費。這樣,您就可以在調整前后分別計算出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最終結轉準確地結轉匯算清繳稅款。
拓展知識:暫估憑證是企業(yè)在內部做賬時,對某些收付現(xiàn)金尚未完成確認的業(yè)務,而采取的特殊的會計處理方式。暫估憑證的記賬方式是增加貸方暫估科目,減少借方相應科目金額。
2023 01/22 14:28
閱讀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