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捆綁銷售,購十個A,有時送10個B,有時送20個B,有時送30,因為B快過期了,所以送的隨意些,請問這樣都可以在全部A和B之間按公允價值分攤嗎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3 01/23 18:58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這樣的捆綁銷售并不能按公允價值分攤,因為B物品有過期的可能,很可能銷售價格偏低,所以作為折扣價格將B物品作為附加品送給消費者,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分攤是不合理的。 拓展知識:捆綁銷售是企業(yè)以更低的價格將一類商品捆綁售賣,以此吸引消費者,提高銷售量,但是也存在一些風險,比如捆綁銷售過程中,會有虛假宣傳、捆綁不合理的風險。為此,政府會定期省市促銷管理條例,對捆綁銷售提出要求,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2023 01/23 19:06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