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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賬憑證中,一個總科目兩個明細科目(總科目相同),總科目需要寫兩次嗎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3 01/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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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說,總科目一般是寫一次,而明細科目可以寫一次也可以寫兩次,具體情況取決于當時業(yè)務需要。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借貸方金額相等,只需要寫一次明細科目。而如果借貸方金額不相等,則必須要寫兩次,分開寫出借方和貸方的金額。另外,如果總科目不相同,只要明細科目一樣,則也可以寫一次。 拓展知識:在記賬憑證中,“總科目”是指賬戶記錄的全局類別,它可以用來描述一筆交易的流程,以及提供一個統(tǒng)一的視角來查閱所有相關的賬務來源。而“明細科目”則更加詳盡地描述了每一筆交易的具體情況,能夠更具體地揭示出每一筆交易的具體情況,以及交易的發(fā)生過程。
2023 01/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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