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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公司的錢是計入,其他應收款還是其他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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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會計法》第三條規(guī)定,收到其他公司的錢,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款,也可以計入其他應付款。具體是無所謂,要看收到其他公司錢的原因,以及對方的期望。
一般來說,如果收到其他公司的錢是由于雙方存在著合同關系,則應計入其他應收款。例如,一家公司有義務向另一家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項,則應計入其他應收款。
如果收到其他公司的錢是因為雙方的經商活動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則應計入其他應付款。例如,一家公司有義務向另一家公司購買產品或服務,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項,則應計入其他應付款。
在記錄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項時,應特別留意有效期、支付方式、結算時間等條件。此外,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項還應向銀行辦理入賬業(yè)務,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對手方的欠款情況。
拓展知識:
會計中,應收款和應付款都分帳戶記錄,應收款是指可以從業(yè)務往來收到應得款項,而應付款則是指從業(yè)務往來應付款項。在操作上,應收款和應付款都是必須進行賬務處理的,而且都是在會計核算核算之前和之后都要進行記錄。
2023 01/2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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