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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最新政策勞務費500以下是不是可以不去代開發(fā)票?個稅也可以不用交?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1/28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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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根據(jù)國家最新發(fā)布的勞務報酬稅收政策,發(fā)放的勞務報酬每月不超過500元的,薪酬所得的納稅費用應當由收款人自行承擔,即收款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而無需由服務發(fā)放人交納,且不需開具發(fā)票。 所以收款人每月收到的勞務報酬500元以下的,不需要開具發(fā)票,個人所得稅也不用交納。 拓展知識:勞務報酬納稅費用承擔方主要有兩種,一是由收款人自行承擔,收款人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其次就是由服務發(fā)放人承擔,此時服務發(fā)放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對其勞務報酬的應納稅額的實際支付款項增值稅予以交納。
2023 01/2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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