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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們是建筑公司(一般納稅人)與一家勞務公司(一般納稅人)簽訂了清包工勞務協(xié)議。他們提供了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那我們收到發(fā)票后可以進行抵扣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答案:從稅務角度來看,有一定條件的購買方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進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抵扣,具體的條件是必須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納稅人具有增值稅扣除資格,即必須是正常納稅人。
2、納稅人是依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接受方,即購買方或者勞務所得使用方。
3、納稅人具有有效的稅收繳納和扣繳義務,即購買方和勞務所得使用方必須要繳納增值稅才能享受抵扣稅款的優(yōu)惠。
基于以上情況,建筑公司和勞務公司可以在收到3%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進行抵扣,只要他們都是正常納稅人,并且他們雙方都具有有效的稅收繳納和扣繳義務即可享受抵扣稅款的優(yōu)惠。
拓展知識: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由增值稅納稅人出具和領取的專用發(fā)票,又稱為增值稅發(fā)票,是由稅務機關統(tǒng)一印制的票證,由納稅人出具、領取和保存,供增值稅納稅人、購買方及稅務機關查驗使用。專用發(fā)票是證明增值稅申報、納稅情況以及購買方進行稅收減免以及適用稅率等增值稅方面的重要憑證。
2023 01/2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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