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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打開殘疾人保障金申報表表格內(nèi)內(nèi)容怎么還是2020年1月到12月的工資總額,今年報的不應(yīng)該是2021年的工資總額嗎?

84784993| 提問時間:2023 01/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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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wù)
您好,2020年1月到12月的工資總額是需要填寫的,因為2020年的工資總額是殘疾人保障金的計算的基數(shù)。2021年的工資總額是不能作為基數(shù)的,因為2021年的工資受外部經(jīng)濟狀況、政策變更等因素的影響可能會有所變化,而2020年的工資總額是確定的,所以今年報的仍舊是2020年的工資總額。 拓展知識:殘疾人保障金是一種由政府為殘疾人提供的支持政策,主要是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來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以及改善殘疾人家庭的經(jīng)濟條件,同時還制定了標準,將殘疾人保障金按殘疾人家庭經(jīng)濟狀況及殘疾情況分類給予。
2023 01/3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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