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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8年3月的車,公司名下的車,價值143萬,已經(jīng)折舊4年了,現(xiàn)在公司想要無償轉到員工名下,需要繳稅嗎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3 01/30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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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稅收法規(guī)定,在2018年3月及之后,公司向員工無償轉讓折舊4年的價值143萬車輛,員工需要繳納以下財產稅:擁有價值超過100萬但不高于200萬車輛的,納稅人按照50%的稅率計稅;超過200萬、不超過500萬的車輛,納稅人按照70%的稅率計稅;超過500萬的車輛,納稅人按照90%的稅率計稅。此外,還需按照當?shù)匾?guī)定計算契稅。 除此之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無償轉讓車輛時,當車輛折舊4年后,公司可能會面臨資本損失稅收問題,納稅人需根據(jù)當?shù)匾?guī)定進行繳稅。同時,公司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減免折舊限額,并有權向國家做出申請。 拓展知識:車輛稅收是指對車輛所征收的稅收,包括財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購置稅等,也包括相關的政府合作服務稅,以及國家稅收政策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應稅項目。
2023 01/3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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