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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賬上的錢付款給供貨商,后面供貨商退回來了,請問這兩筆業(yè)務需要做分錄。如果需要,分錄應該怎么寫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1/3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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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首先,對于兩起業(yè)務,應該分別做分錄。 首先,付款給供貨商應該是借方:現(xiàn)金(1-1101)xxxx元,貸方:應付賬款(2-2101)xxxx元,說明:應付賬款增加。 其次,供貨商退回給公賬的款項,借方:應付賬款(2-2101)xxxx元,貸方:現(xiàn)金(1-1101)xxxx元,說明:應付賬款減少。 總之,在按照財務會計準則編制分錄時,要堅持會計原則”收支平衡”原則。貸方和借方的金額應該總和一致,往來款項只是賬戶的“換位”,它是不會影響公司財務報表的,也就是不會影響公司的盈利和收入,只是記錄在賬戶上的變動而已。
2023 01/3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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