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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支付的“工程項目的意外傷害保險”,計入到“合同履約成本-間接費用”,還要不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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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支付的“工程項目的意外傷害保險”,應該計入到“合同履約成本-間接費用”中。這是較為常見的會計政策,它表明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即使不能防止工程災難發(fā)生,也將盡可能減少其給企業(yè)帶來的可能損失。另外,意外傷害保險一般不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因為職工薪酬應當是按月支付的,而意外傷害保險是一次性支付的。
例如,一家建筑公司在完成了一個大型工程項目時,為了減少風險,需要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來保護其人員和財產(chǎn)。因此,這筆費用應該記入“合同履約成本-間接費用”,以作為該項工程的一部分,以減少工程失敗所帶來的可能損失。而不應該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因為職工薪酬是月度支出,而意外傷害保險是一次性支付。
2023 02/04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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