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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老板他名下有很多家公司,其中有一個個體戶,給他已經報了個人經營所得稅,也已經交款了,個人經營所得年度匯算也報了,并未給他報個人薪資年報,后來 報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個體戶里面又出來了5萬的薪金所得,要報個人所得稅按照10%繳稅,如果報了個人經營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又要算一遍個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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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個人經營所得和薪金所得應分別獨立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已經報了個人經營所得,并按規(guī)定清繳個稅,則薪金所得的5萬元另外再進行繳稅,按照10%的所得稅率核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當然,為確保人人享有優(yōu)惠政策,這兩項應納稅所得額也可以進行歸并,統(tǒng)一按照規(guī)定的稅率核算。
2023 03/0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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