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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qū)分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 合同負債和應付賬款? 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具體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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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合同負債,是指企業(yè)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yè)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yè)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yè)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確認并列示為合同負債。
(2)合同資產,是指企業(yè)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3)應收款項是企業(yè)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只有在合同對價到期支付之前僅僅隨著時間的流逝即可收款的權利,才是無條件的收款權。
(4)應收款項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即企業(yè)僅僅隨著時間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資產并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權,該權利除了時間流逝之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約義務)才能收取相應的合同對價。
(5)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不能互相抵銷。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業(yè)取得合同發(fā)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合同取得成本可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企業(yè)發(fā)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時,借記合同取得成本,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對合同取得成本進行攤銷時,按照其相關性借記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合同取得成本.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結轉的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后,由于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zhí)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一點,同樣又需要社會付出一定的資源.除了交易雙方為了這一目的而花費的費用以外,從社會整體上來看,需要抽調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務于該方面.
2023 04/2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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