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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wù)招待費,哪些符合在匯算清繳稅前扣除,怎么算這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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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
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舉例說明:如果本年的銷售收入是1000萬,業(yè)務(wù)招待費發(fā)生6萬元。
計算方法:
按招待費的60%即6萬*60%=36000元,但不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五還需計算1000萬*千萬之五=5萬,招待費36000元未超過收入50000元,該企業(yè)按36000計入招待中扣除費用。
2023 04/2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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