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我們3月工資是當月計提,4月份發(fā)的,但是4月已經發(fā)了工資以后和申報完3月的稅收以后,發(fā)現有個員工的工資漏發(fā)了,可以在4月補發(fā)嗎,那費用只能在4月計提了喔

84785038| 提問時間:2023 04/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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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可以的,這個可以補發(fā)。
2023 04/28 15:13
84785038
2023 04/28 15:13
個稅申報也跟3月的個稅一起申報哦
宋生老師
2023 04/28 15:15
你好,你的意思是你既沒有計提也沒有發(fā),對嗎?
84785038
2023 04/28 18:22
對的老師
宋生老師
2023 04/28 20:57
你好,正規(guī)的方式就是去更改三月的申報表。然后發(fā)三月的。 如果你想簡單一點,就直接都做到四月份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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