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重要性水平既然影響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為什么不影響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呢,您剛說不影響,具體是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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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8 21:39
薇老師
2023 05/18 21:46
重要性水平和重大錯報風險不是一回事兒,但是相關聯,可以這樣理解:重要性水平確定的目的是為了發(fā)現在金額上重大的錯報,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審計程序的性質是指審計程序的目的和類型,目的。比如說控制測試目的是通過實施控制測試以確定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類型是七種具體審計程序,詢問、觀察、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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