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5、20XX年, 甲、乙、丙、丁四人打算每人出資50萬元成立- -家 企業(yè),預計每年可獲得稅前利潤40萬元,企業(yè)設立時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1: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稅后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 方案2:四個合伙人,每人出資50萬元,訂立合伙協議,設立合伙制企業(yè),所得平均分配。思考:從稅負的角度看,四人應選擇哪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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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第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稅后利潤40*0.75=28萬元,每人分得7萬元,個稅14000,凈得56000
2023 06/0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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