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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個稅匯算清繳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和匯總計算,哪個劃算?

84785039| 提問時間:2023 06/1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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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只要實際年終獎大于等于36000元時,單位財務在做稅務籌劃時,把年終獎按36000元申報最劃算。1.如果年度包括年終獎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公積、養(yǎng)老保險等專項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等計算得到的應納稅所得額小于等于0的話,應選擇“并入綜合所得”,這樣就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了。2.若應納稅所得額大于0,但小于36000,無論選擇哪種方式效果都一樣,都適用3%的稅率。3.若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6000元,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因為年終獎36000元以內(nèi)的部分,可以適用3%的稅率,超過36000元的部分作為綜合所得計稅時,按照超額累進稅率適用3%—45%的不同稅率,其中又有一部分金額可以再次享受3%的稅率,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就適用10%以上稅率了。
2023 06/1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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