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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為什么饋贈的是不是按照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算消費的依據(jù)呢?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9/0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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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應(yīng)該按照近期平均價計稅 稅法規(guī)定只有用于投資、抵債和換取生產(chǎn)資料和消費資料才是按同類的最高計稅價格計稅 納稅人將自產(chǎn)應(yīng)稅消費品用于饋贈、贊助等方面,應(yīng)在移送時納稅,其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征收消費稅產(chǎn)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成本利潤率為10%。
2023 09/0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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