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該批材料屬于應(yīng)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10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35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成后并已經(jīng)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已經(jīng)用銀行存款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按照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將收回的加工的材料直接用于銷售,且沒有同類售價,則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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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這個沒有說是否是專票 如果是專票:(10000+3500)/(1-10%)*10%+10000+3500=15000
2023 10/13 13:05
來來老師
2023 10/13 13:09
要是普票
(10000+3500)/(1-10%)*10%+3500*1.13+10000=15455
支付加工費用和稅金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10000+3500)÷(1-10%)=15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15000×10%=1500(元)
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直接銷售應(yīng)稅消費品時,消費稅計入產(chǎn)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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