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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高速路的手撕票,能作為過路費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憑證嗎,應該怎么算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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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據(jù)《財政部 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租入固定資產(chǎn)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
“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jù),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2023 11/09 10:00
84785036
2023 11/09 10:04
老師,意思是根據(jù)政策,現(xiàn)在是不能扣,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小寶老師
2023 11/09 10:08
現(xiàn)在要取得電子發(fā)票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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