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公司為了把設備金額抬高,本來可以從廠家直接買,結果找了一個中間人過度一下,中間人從廠家買了賣給我們,實際做大了設備金額,這種操作存在風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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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們做好合同
運輸流可以的
2023 12/14 17:04
郭老師
2023 12/14 17:04
這個人能給你們開發(fā)票嗎?
84785021
2023 12/14 17:05
可以開,中間人也是一家公司
郭老師
2023 12/14 17:08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84785021
2023 12/14 17:15
假如我找好幾家公司來做中間人,中間人之間款和合同也是一個轉一個,不斷抬高合同金額,形式上三流都一致,這樣有風險沒有
郭老師
2023 12/14 17:17
但是這個價格虛高很多市場價格。
84785021
2023 12/14 17:20
實務中這種做法是不是很普遍呢
郭老師
2023 12/14 17:21
沒有遇到過
多交稅的啊
84785021
2023 12/14 17:25
為了要補助,然后拿了補助以后再以別的形式開票給對方,比如服務合同啥的,我老覺得這樣有風險
郭老師
2023 12/14 17:30
開服務的肯定不行,必須開設備的,你銷售的也是設備呀。
郭老師
2023 12/14 17:30
是一般納稅人,他收到設備專票是13%,他開服務的可能是6%
84785021
2023 12/14 17:31
不是,設備流轉是開設備銷售,我指的是拿到補助以后大家分的時候開的服務費,簽服務合同,這樣風險大嗎
郭老師
2023 12/14 17:35
大
虛開發(fā)票的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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