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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22年計提工資20萬,但實際只放了4萬,2023做2022年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增工資16萬并交稅。但是到2023年12月的資產負債表上,應付職工薪酬還是有2022年的16萬未支付的報表上,想問下,小企業(yè)準則,可以用,借應付職工薪酬16萬,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這樣把應付職工薪酬這個16萬調掉嗎,以免賬上數據太大。這樣處理合規(guī)嗎,有什么風險嗎,需要補稅嗎,麻煩一一解釋 一下,謝謝老師

84785027| 提問時間:01/1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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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同學,你好!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做,也不需要補稅,因為你在做2022年匯算清繳時已經做了納稅調整,也就是已經繳足了企業(yè)所得稅,現在只是調賬,所以沒有稅務風險。
01/10 15:41
84785027
01/10 15:50
老師,之前說做匯算是調表不調賬,有時候不懂,啥時候調表,調時候調賬。有什么說法嗎,是不是匯算了調了報表,最好是對應調賬比較好?
俊俊老師
01/10 15:56
同學,是這樣,如果因為當年計提的費用多了,例如:計提的職工薪酬,次年匯算前沒有實際發(fā)放,就需要調賬,把賬上多計提的費用沖銷掉。如果是業(yè)務招待費,這種按限額計算,匯算需要納稅調增,就只調表,不調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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