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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的貨物與自產(chǎn)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贈送都要視同銷售的,是吧?老師 自產(chǎn)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要視同銷售嗎? 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不要視同銷售,對嗎?

84784953| 提問時間:03/1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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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外購和自產(chǎn)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贈送均視同銷售**,而自產(chǎn)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也視同銷售**,但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則**不視同銷售**。 在稅務處理上,無論是外購還是自產(chǎn)的貨物,當這些貨物用于投資、分配或贈送時,都應當視同銷售行為。這是因為該行為產(chǎn)生了變相的流通,使得商品進入了增值稅鏈條,為了保持稅負的連續(xù)性和一致性,需要擬制出銷項稅和進項稅,確保后續(xù)交易中能正常進行增值稅的抵扣。 自產(chǎn)貨物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使用,都應視為銷售行為,繳納相應的稅款。這樣的規(guī)定是為了保證稅收征管的公平性,避免因企業(yè)內部的使用行為而造成稅收流失。 對于外購貨物而言,如果用于集體福利,則并不視同銷售。這是因為外購的貨物用于福利時并沒有產(chǎn)生流轉,它們已處于流轉環(huán)節(jié)的最末端,因此要將進項稅額轉出,不再納入銷項稅額計算之中。 綜上所述,稅務上的“視同銷售”規(guī)定旨在確保各類交易和內部使用行為在稅法上得到合理處理,以保障國家稅收的正確性和完整性。企業(yè)在處理這些事項時,需仔細區(qū)分不同場景下的稅務處理方式,并咨詢專業(yè)稅務人士以確保合規(guī)。
03/17 20:04
84784953
03/17 20:07
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專項扣除的社保是指個人承擔部分還是社會承擔部分?
耿老師
03/17 20:10
你好,這里指的是個人承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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