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3月31號之前申報個人所得稅經(jīng)營所得,那合伙人還要單獨登錄個稅所得稅APP去進(jìn)行匯算清繳嗎?

84784996| 提问时间:2024 03/18 11:3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你好,這個合伙人自己就不需要了
2024 03/18 11:32
84784996
2024 03/18 11:34
但是我有個問題,比如23年有一個合伙人發(fā)了一個提成,算個稅扣了400塊錢,然后公司整個都是虧損,公司幫忙個稅經(jīng)營所得又不需要繳納,那這個扣的400多會退稅嗎?
暖暖老師
2024 03/18 11:35
個人入伙有工資在別處匯算清繳需要退稅的
84784996
2024 03/18 11:35
在哪里匯算?
暖暖老師
2024 03/18 11:36
也是個人所得稅APP綜合匯算清繳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 实务
  • 税务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CPA
  • 税务师
  • CMA
  • 建筑
  • 事业单位
  • 财务软件
  • Excel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