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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3年暫估的臨時工工資,24年發(fā)放臨時工工資,可以把個稅報在24年1月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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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不可以哦,報在23年,因為申報個稅 且 匯繳前實際發(fā)放的工資 才能稅前扣除的,
03/22 15:12
84785024
03/22 15:13
就是在所得稅匯算之前,年初1月對公發(fā)放的24年12月份的臨時人員工資
廖君老師
03/22 15:14
您好,那我們在1月15日申報的個稅,所屬期就是2023年12月的呀
84785024
03/22 15:15
也就是說1月份銀行對公發(fā)放的臨時人員,不能報在1月?
廖君老師
03/22 15:18
您好,是的,因為咱要以23年成本費用里扣除,就要申報在23年所屬期,稅務(wù)是要比對這些數(shù)據(jù)的
84785024
03/22 15:19
23年的成本就是人工工資,沒有在當(dāng)年發(fā)放,在下一年發(fā)放,只能做下一年的成本了嗎?
84785024
03/22 15:21
在匯算之前
廖君老師
03/22 15:21
您好,不是,我說的是23年所屬期申報個稅,且在年度匯繳前實際發(fā)放就可以了
84785024
03/22 15:23
因為不知道實際發(fā)放臨時工工資是多少,當(dāng)時只是暫估了人工工資,1月發(fā)放了,也不能申報在1月個稅里面嗎?
廖君老師
03/22 15:26
您好,您這樣申報大問題沒有,稅務(wù)比結(jié)到不一樣,您跟稅務(wù)說我們就是這樣的,每月都一樣,往后推遲一個月申報
84785024
03/22 15:27
哦哦,,知道了
廖君老師
03/22 15:29
?親愛的朋友,您太客氣了,祝您每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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