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咨詢一個問題:就是集團公司轉讓下屬100%股權的全資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約定2023年年底繳納完全部股權轉讓款。但是在2023年6月份收到股權轉讓款的50%以上。當時也為了擔心害怕股權轉讓款收不到,在簽協(xié)議的時候就是約定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才辦理股權變更。但是在收到第一筆款的時候集團公司對轉讓的這家權屬企業(yè)沒有實質的控制權,經營權什么都有對方負責集團公司不參與任何,也不收取任何回報。只是為了收取股權轉讓款而不進行股權變更,其他對這個單位的任何我們不參與。因此,基于這個原因集團公司在2023年6月做合并報表時沒有將這個權屬企業(yè)納入合并報表。這樣的處理對么?財務處理就做成股權轉讓,并確認投資收益。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學員,你好。購買方的收購日就是你們終止確認的時點。工商變更都是程序性的流程,只要對方實質上能夠達到控制就可以了。對于是否達到控制的標準是五條,具體如下:(一)企業(yè)合并合同或協(xié)議已獲股東大會等通過。
(二)企業(yè)合并事項需要經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已獲得批準。(三)參與合并各方已辦理了必要的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四)合并方或購買方已支付了合并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 50%),并且有能力、
有計劃支付剩余款項。(五)合并方或購買方實際上已經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享
有相應的利益、承擔相應的風險。比對一下,判斷你的判斷是合理的。
2024 04/1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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