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情況是這樣的 會計把生產(chǎn)設備在做賬時按5年折舊 但是稅法要求10年折舊 在做23年匯算清繳時 被自動掃描出問題了 所以23年匯算清繳固定資產(chǎn)就做了調增 現(xiàn)在24年做賬我想把固定資產(chǎn)折舊年限5年改成10年來折舊 但是24年1-3月份帳已經(jīng)做完 1-3月份的折舊年限正好是改成10年的1-6月份的折舊年限 請問如果這樣的話 我是等7月份在繼續(xù)做這就分錄 還是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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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按照10年折舊,如果24年度已經(jīng)提夠了,本年度后幾個月不計提了
2024 04/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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