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在第四章企業(yè)所得稅中,關于計算股權轉(zhuǎn)讓時不得扣除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金額,這句話應當怎么理解?老師能簡單通俗的舉個例子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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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股東投入100,占比20%,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有200,轉(zhuǎn)讓價150,個稅是(150-100-150*0.05%*50%印花稅)*20%
而不能把200*20%部分也減了,(150-100-150*0.05%*50%印花稅-200*20%)*20%這個算法不對
05/18 07:20
84784995
05/18 12:37
不得扣除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金額,如何理解這句話,為什么不允許扣除
廖君老師
05/18 12:39
您好,這個不是自已投入的本錢,是企業(yè)經(jīng)營中賺到的,所以不讓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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