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出口退稅貿易企業(yè),我想問一下,就是我們6月份確認收入,收入金額是按照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是屬于哪個月就確認到哪個月嗎?還是收入有其他的確認方法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對于出口退稅貿易企業(yè),收入確認的時間不是單純按照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所屬月份來確定,而是以出口并按會計規(guī)定做銷售的時間為準。
根據相關規(guī)定,出口企業(yè)應在出口并按會計規(guī)定做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即確認收入。具體來說,自營出口應以確認已報關、取得運輸單據或已經向銀行交單作為確認銷售收入實現的時間;委托出口的,宜以確認已報關、取得委托出口相關單據或已經向銀行交單作為確認銷售收入實現的時間。如果企業(yè)是先收匯后發(fā)貨的,則以確認發(fā)貨時間作為收入實現時間。
同時需注意,《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本準則已修改,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yè),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條規(guī)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企業(yè)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yè)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lián)系的繼續(xù)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5.相關的已發(fā)生或將發(fā)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另外,關于匯率的選擇,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fā)生的當天或者當月 1 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后 1 年內不得變更。需注意的是,若當月 1 日是節(jié)假日或公休日,可以用上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人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為據(也有稅局規(guī)定以下一個工作日匯率為準的)。
07/02 11:07
84785011
07/02 11:17
老師,您好,就是我現在都是按照出口報關單的時間來確認,一般出口報關單退稅聯(lián)出來之后,代表船已經開出。你說的運輸單據是哪種單據? 還是向銀行交單,是交什么單?
樸老師
07/02 11:25
運輸單據是交接貨物、處理索賠與理賠以及向銀行結算貨款或進行議付的重要單據,通常是指代表運輸中的貨物或證明貨物已經付運的單據,它具體反映了同貨物運輸有關的當事人(如發(fā)貨人、承運人、收貨人等)的責任與權利。
常見的運輸單據包括:
海運提單(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貨物后,簽發(fā)給托運人的一種單證。它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貨物收據,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也是運輸契約或其證明。
海運單(Seaway Bill):形式與作用同海運提單相似,其主要特點在于收貨人已明確指定。收貨人并不需要提交正本單據,而僅需證明自己是海運單載明的收貨人即可提取貨物。海運單實質上不可轉讓,應用范圍較窄,主要用于跨國公司成員之間的貨物運輸。
鐵路運單(Railway Bill):由鐵路運輸承運人簽發(fā)的貨運單據,是收、發(fā)貨人同鐵路之間的運輸契約。其正本在簽發(fā)后與貨物同行,副本簽發(fā)給托運人用于貿易雙方結算貨款,在貨物發(fā)生損失時,還可用于向鐵路進行索賠。鐵路運單不是物權憑證。
空運單(Airway Bill):由空運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貨運單據,是承運人收到貨物的收據,也是托運人同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契約,但不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因此空運單也不可轉讓。
裝船通知(Shipping Advice):貨物離開起運地后,由出口商發(fā)送給進口商通知后者一定數量的貨物已經起運的通知文件。在 FOB 或 CFR 條件下,進口商需要根據裝船通知來為進口貨物辦理保險,因此一般要求出口商在貨物離開起運地后兩個工作日內向進口商發(fā)出裝船通知。
提貨單(Delivery Order):進口商(收貨人)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憑海運提單等運輸單據向承運人的代理人換取的提貨憑證,用于辦理進口報關、提貨等手續(xù)。
至于向銀行交單,交單是指出口商(信用證受益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銀行提交信用證規(guī)定的全套單據,這些單據經過銀行審核,根據信用證條款的不同匯付方式,由銀行辦理結匯。
交單的要求通常有三點:
備齊單據:即信用證規(guī)定的單據全都備齊,且每種單據的份數符合信用證要求。
內容正確:單據內容與信用證規(guī)定嚴格一致。
提交及時:不能超過信用證有效期,也不能超過運輸單據簽發(fā)日期后 21 天。
閱讀 190